3月10日上午,浙江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会工作报告。全国代表于辉达从“一条狗”说起,痛斥部门编制管理弊病:狗要领身份,要管;遛狗违法,执法部门管;狗出生,农业畜牧部门管;狗生病,卫生部门管;狗伤人,门管;狗被交易了,工商部门管。这么多部门都要管这条狗,结果可能是相互扯皮谁也不管。(据3月11日《青年时报》) 法治时代,当一条“狗”也不容易,至少要被6个部门管。这种现象司空见惯,然而似乎再多的部门也管不好一件物什。否则也不会有毒奶粉泛滥、吊白块出没、三聚氰胺横行、苏丹红孔雀绿使人防不胜防。 从机构编制的角度来看,很多部门和人员都是为了管好某个或某类物什而设,一些饱受诟病、强调部门利益的“部门立法”甚至也出自他们之手。 编制越来越多,职能重复与权力交叉日益严重,职能部门之间的争权夺利并不鲜见。耐人寻味的是,出现问题之后,部门之间往往推诿扯皮,将自家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。 显然,相关规定不明确,造成了某些部门选择性履行职责:发证、审批、收费、罚款之时恨不得大包大揽,市场秩序混乱、亟须监管强势介入之时却丝毫不见踪影……最为典型的例子,是某些城市门每年仅养狗费就要收数亿元,而“狗账”从未公开过。公众养条狗,年年要交数百元养犬管理服务费,却从来没有见过什么管理与服务。 “一条狗6部门管”,与“一头猪15种税”何其相似――去年期间,全国代表、重庆綦江县委王越带来的一张《重庆市生猪税费标准及实际征收表》显示:农民养猪,平均一头猪要被征收屠宰服务费、消毒费、检疫费、教育附加税、城市建设维护费等15种税费,令养猪户难以承受。当“权力收费学”与“权力管理学”碰上“穷人经济学”,石头与鸡蛋较量的结果可想而知。龙多不下雨,这种监管丛林中屡屡出现的监管空白,何时才能被填充呢?去岁迄今,先后两位全国代表分别以 “一头猪”、“一条狗”为例,提出的严肃命题,必须尽快得到最高权力机关破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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